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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

来源::科技项目统筹推进处 发布时间:2026-05-21 阅读次数:99

豫财科〔2026〕18号

安阳市、周口市财政局,省直有关部门:

  根据《财政部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》(财教〔2026〕60号)和省科技厅《关于明确2026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支持项目经费的函》(豫科项〔2026〕23号),经研究,现下达你部门2026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(详见附件1,列202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“2060599-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”,省级资金列“50502-商品和服务支出”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,市县资金按照具体用向列入相应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)。请按照财政部聚焦支持重点、提高资金使用效益、加强项目过程管理的要求,尽快组织项目申报、评审等工作,组建备选项目库,在备选项目库内将资金确定到具体项目,并及时将资金分配意见按要求报送省财政厅。

  项目确定后,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按照《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转发<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(豫财科〔2022〕32号)规定,切实加强资金管理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;项目资金要实行单独核算,专款专用;属于政府采购目录以内的支出项目,要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办理。

  请按照《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》等相关文件要求,加强预算绩效管理,完善项目绩效目标,做好绩效评价,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。


  附件:1.2026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预算表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.河南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绩效目标表

2026年5月18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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