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开发区、区县(市)科技主管部门,各有关单位:
根据河南省科技厅《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培育工作的通知》(豫高企〔2023〕1号)有关要求,经研究,郑州市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受理时间延长至 11月10日。
企业向所辖开发区、区县(市)科技主管部门提交材料截止时间以当地科技主管部门要求为准。
2023.10.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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